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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8-11-08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相关鼓励政策,为吸引优秀人才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我校制定了《西安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 现就博士后政策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 我校哪些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我校设有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以招收国家规定的各类博士后研究人员统招统分、在职、企业、外籍

博士后流动站学科一览表

序号

一级学科

所在学院

1

光学工程

光电工程学院

2

机械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3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与化工学院

2. 申请博士后有哪些条件?

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年龄原则上在 35 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3. 合作导师如何招收博士后?

合作导师根据研究需要,可以随时向流动站提出博士后招收人数及研究方向需求,报备  校博管办。校博管办协助流动站办理相关手续。

4. 博士后在站年限为多长?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 2 年,根据研究需要可在 2~4 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可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 最长不超过 6 年。

5. 我校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出站后可否留校?

经学院师资考核合格后,签署“西安工业大学非定向就业博士后出站有条件留校协议”,出站考核达到协议规定条件的博士后可留校工作。

6. 博士后薪酬、待遇如何?

(1) 统招统分博士后薪酬构成表(单位:万元/年)

学校

陕西省生活补助

收入合计

年薪 20

国(境)外博士学位

6

26+X

(不包含社保、公积

金等学校缴纳的部

国内博士学位

3

23+X

分)

1: X 为学院、团队给予的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2)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博士后进站后按我校在职职工管理,其子女入托、入学与在职职工子女待遇相同。统招统分博士后可以入住博士后公寓。

7. 我校在职人员能否从事博士后研究?

我校在职人员不能申请做统招统分博士后,可以申请做在职博士后。在职博士后同样可以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香江学者计划”等博士后资助项目。

8. 博士后在站期间有哪些考核?

博士后的考核包括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博士后可根据考核结果依照《西安工业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申请相应奖励。


9. 学校对博士后有哪些奖励措施?

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者,

SCI 一区收录每篇奖励 5 万元,二区收录每篇奖励 3 万元,三区收录每篇奖励 1.5 万元,

四区收录每篇奖励 1 万元;CSSCI期刊源收录每篇奖励 0.4 万元。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参照《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进行奖励。

10. 陕西省有哪些支持统招统分博士后发展的政策?

(1) 对于出站后与在陕企业签订 5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陕西的博士后人员,陕西

省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安家费。

(2) 对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人员,陕西省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首年拨款金额 50%的配套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3) 对符合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按特别资助 15 万元、—等资助 8 万元、二等资助 5 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在站博士后承

担的陕西省企业研究项目,择优每项给予 10 万元专项资助。

(4) 对在站期间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由陕西省每项给予 10 万元的科研奖励。

(5) 对在站期间,协助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 省级以上鉴定证书,由陕西省每项给予 10 万元的研发奖励。

(6) 大力支持高校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工作,凡在我省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经鉴定,由陕西省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 20

万元和 50 万元的奖励。

(7) 大力支持博士后创业,凡在我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经申请, 由陕西省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启动补助资金。

11. 国家有哪些针对博士后科研人员设立的资助项目?

国家设立的博士后资助项目

序号

资助项目名称

资助金额

1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60 万元

2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国内资助第一年 30 万元、国外研究机构资助第二年经费

3

香江学者计划

内地 30 万元、香港 30 万元

4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

交流项目”

3 万元/次

5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国内资助 30 万元德方资助 1500 欧元/月

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

资助

15 万元

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

资助”

一等 8 万元、二等 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