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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商凯迪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0-28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关于给予商凯迪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经查实,130201112商凯迪于20160921日至20161028日未经同意擅自在外住宿,另机械制造工程学课程累计旷课12课时。

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八条(一)及第十四条(一)之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经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商凯迪同学严重警告处分,以观后效。

特此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