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推荐(接收)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工作目标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为加大机电工程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机电工程学院推荐(接收)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各系系主任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王洪喜
副组长:路金龙 董皓
成员:姚敏茹、曹蔚、杜虎兵、唐霖、彭润玲、刘军强
秘书:侯思雨、朱霖龙、李雨菲
推 荐
第三条 推免生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第七条、第九条等基本要求。
第四条 推荐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
根据学校文件有关精神,学院组织具备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申请并填写推免相关材料,推荐人必须为机电工程学院正高级职称硕士或博士生导师,上交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学业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以教务处提供为准),相关佐证材料由专人负责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3、遴选加分内容
为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遴选加分内容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细则》执行,具体见附表1。
附表1:推免生加分项及分值明细:
加分类别 |
分值 |
备注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5分 |
须提交申请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所在学院方可予以认定。 |
志愿服务 |
校级以上15分,校级10分 |
须经校团委备案的志愿服务方可予以认定。 |
国际组织实习 |
10分 |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的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网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信息为准,申请人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原则上应不少于30天,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方可予以认定。 |
科研成果 (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
论文 (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
SCI/SSCI 20分(源期刊发表论文,但未被检索者15分)、CSSCI、CSCD 20分、A&HCI 20分、EI 18分(不含会议)、中文核心期刊15分、科技核心期刊10分 |
1.SCI、SSCI以申请人论文发表当年收录证明为准。 2.核心期刊目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机构在申请人论文当期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数据核准。 3.CSCD、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全文发表的源期刊均指论文发表当期相关机构公布的来源刊物“核心库”或“核心版”。 4.学术期刊不包括增刊、扩展版、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会议论文等形式的刊物,且以上形式刊物刊发的论文被收录亦不计入。 5.期刊、专利认定范围由学院遴选加分答辩组专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认定。 6.参与论文加分需提供论文所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全文、检索证明、分区证明原件。未见刊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以及与出版社往来邮件记录。 7、参与专利加分需提供专利授权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第一发明人;专利状态均为授权) |
发明专利10分,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分 |
竞赛获奖 |
《学科竞赛立项名单》 竞赛 |
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1.竞赛获奖只取奖项设置的前三个等级,加分标准相应顺延。 2.学生有多个竞赛获奖,不得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值。 3.获奖证书中学生排名加分规则见附表2。 4.“互联网+”须经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核、认定。 5.“挑战杯”须经校团委审核、认定。 6、参与竞赛加分(正式公布或取得证书)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参与参与竞赛排名证明、官网公布证明。 7、竞赛获奖加分=等级分值×参与度权重。 |
A(A+)类 |
B类 |
C类 |
D类 |
一等奖 |
30分 |
25分 |
12分 |
15分 |
二等奖 |
25分 |
20分 |
8分 |
10分 |
三等奖 |
20分 |
15分 |
3分 |
5分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金奖 |
30分 |
15分 |
银奖 |
25分 |
10分 |
铜奖 |
20分 |
5分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 |
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特等奖(金奖) |
30分 |
15分 |
一等奖(银奖) |
25分 |
10分 |
二等奖(铜奖) |
20分 |
5分 |
附表2 :竞赛加分参与权重(等级)系数
个人排序 |
1 |
2 |
3 |
4 |
5 |
6 |
7 |
参与度系数 |
1 |
0.65 |
0.5 |
0.4 |
0.2 |
0.1 |
0.05 |
以上加分项成果以当年9月1日前取得,须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和认定,并且需要进行公开答辩,学院组织由院长为组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答辩专家审核小组,针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其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后给予加分,专家组每位成员要明确给出审核、鉴定、答辩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加分项满分不得超过100分。
4、思想政治考核
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无其他不良表现及记录。
5、选拔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本学院各专业拟推荐学生名单,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为100分=1~6学期(五年制按1-8学期)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GPA)*10+50)×80% +加分项分数总和×20%。
6、公示
推免生各环节名单须经学院公示,未经学院公示的名单无效。公示无误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按要求报送研究生院。
第五条 接收工作程序
按照学校规定要求进行。
其 它
第六条 机电工程学院负责受理咨询及申诉。具体联系地址: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工2-325;监督电话:029-86173302、17391690231;监督邮箱:jdxyjw@xatu.edu.cn。
第七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本细则自2022年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