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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7-19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西安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工作目标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提前攻博、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机电工程学院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为成员的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

 

选  拔

第三条    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导师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四条、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要符合学校《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提前攻博、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8101号】)。

第五条 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按照学校《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提前攻博、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8101号】)的要求,考生提交个人申请。

2、提交材料

按照学校《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提前攻博、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8101号】)的要求,考生提交相关材料。

3、学院审核

学院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素质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凡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综合面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面试:

1)专业水平测试:包括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

2)创新能力考察: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的能力;

3)实践技能考察: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实验操作测试、专业技能考核等;

4)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听说水平测试。

5、拟录取

通过考核者,进行拟录取,并报送研究生院。

 

其  他

第六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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