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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1-08-23 15:54   审核人:

 

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学校允许确有专长或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转专业。为了规范转专业的实施,结合我校专业学科状况,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但若确对某一专业有特殊兴趣、学有专长,或者有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患有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经学校指定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坚持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生确有专长,转学或转专业后更能发挥特长者;

参加国家和省级竞赛并获得一等奖以上者;

学习成绩优秀者(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相应年级前5%的本科学生);

留级或复学后原专业无后续专业者;

学校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者;

所修课程中有成绩未及格且补考尚未通过者;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入校未满一学期者;

学生个人申请转专业,一般应在大一、大二年级进行,高年级学生个人不得申请;

根据学校其他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第四条    对第二条第一款的情况,需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鉴定,并经校医院复核后方能认可。

第五条    对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情况,需获得学校组织参加的国家或省级竞赛并获得一等奖以上者,例如挑战杯,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等。

第六条    对第二条第四款的情况,需有学生所在院(系)或分校区审查,教务处复核后认定。

第七条    对第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情况,由教务处在征得学生同意后统一办理。

第八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批准,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由教务处审批后办理;

学生转专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院(系)审查批准,逾期未报者,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院(系)在开学第二周初将本单位转专业申请情况交教务处复核,并报送主管校长审批后办理。

学校在第三学年可根据市场需求,在征得学生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专业。

理工科学生转专业,第一学年可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体育、艺术、外语等特殊专业除外;第二学年只能在本学科门类内转专业。体育、艺术、外语等特殊专业学生只能在本门类专业内选择专业学习,文管类专业学生不能向理工类专业转。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完成后续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教育教学环节,方可毕业,授予转入专业的毕业证书与学位。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安工业大学

20066

 

 

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所在学院

 

所学专业

 

申请转入专业

 

申请理由(本栏由学生填写)

 

 

 

 

 

 

 

 

 

 

 

所在学院

审核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申请转入

学院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教务处审核意  

 

签名                  

(单位盖章)

审核结果

经审核,(同意/不同意)该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转入/继续留在)           专业学习,班级为          班。

(教务处盖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完成后转出院(系)、转入院系与教务处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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